給離婚的教友
引言
離婚是一個不幸的境況,在不同的情況下,夫婦雙方所負的責任也不盡相同,不能一概而論。天主教會不贊同離婚,但在牧民上仍像慈母般願為教友提供適切的協助。教會重申,離婚教友仍是教會團體的成員,沒有把他們絕罰或開除教籍。
如教友按教會認可的方式結婚,但後來離婚,我們可把他們歸入兩類,並區分他們的不同處境如下:
離婚後沒有再婚的教友
- 他們應積極投入教會生活,藉信仰力量重建生活
- 如他們過著貞潔生活,沒有再婚或與人同居,並生活於恩寵境況中,便可領受聖體聖事
- 他們的子女在教會內的身份,不會因他們離婚而受影響
- 他們可作候洗者和領堅振者的代父母
- 他們可擔當教會職務(如讀經員、送聖體員等)
離婚後按民法再婚或與人同居的教友
- 他們應向有關的牧者(如堂區主任司鐸)查詢,看看能否按教義和教會程序,把第一次婚姻「解除」或「宣判無效」,使他們第二次的婚姻被教會承認,或終止同居關係,在教會面前正式結婚
- 如他們能正式在教會內再婚,他們再婚而生的子女可以領洗。如他們的第一次婚姻不能經教會「解除」或「宣判無效」,第二次(民法)婚姻便不能被教會承認,但他們若盡力善度信仰生活,他們第二次結婚所生的子女也可領洗
- 由於他們目前的境況(再婚或同居)與當初所作的忠於(第一次)婚姻的承諾不符,故此他們不能領聖事;他們也不宜擔當某些與他們的身份不相符,而且可能引起 惡表的職務(如擔當候洗者或領堅振者的代父母、讀經員、送聖體員、堂區議會幹事等),直到他們離開所處的境況。當然,擔當一般義工服務是歡迎的
- 教會鼓勵及支持他們繼續積極參與禮儀及教會生活,不要放棄信仰
離婚面對的情緒反應
無論離婚是你主動要求或是被迫的,它對你的生命有極大影響,也會導致某些轉變,例如身份、角色、生活模式與靈修生活。在這時候,你很自然會經歷一系列情緒反應
否定事實=>震驚=>憤怒=>沮喪、抑鬱=>討價還價=>接納
以上的情緒不斷高低起伏或循環,是很自然的現象。據研究指出,一般離婚人士需要二至三年才能完全由創傷中復元過來。若當事人的創傷得醫治,人生意義重新建立,則可以化悲憤為力量。
你需要天主的恩寵,以信心和勇氣去重建你離婚後的生活。
如果你是已離婚的教友,請你
- 將你的希望和掛慮都交托給天主
- 尋求有效及專業的輔導服務以協助你面對生活的轉變
- 建立支援網絡,如接觸親友、教會或其他離婚者互助小組
- 要有足夠的休息和運動
- 注意飲食健康
- 不要飲酒、豪賭或濫用藥物
- 每日祈禱,從聖經、聖事及教會生活中獲得滋養
如果你是與前配偶共同管教孩子的教友,請你
- 放下夫婦時的怨氣,本著「永遠父母」的精神,以孩子爸媽的身份與前配偶重建以事論事的合作精神
- 學習與對方善待孩子。如果你懲罰你的前配偶,受苦的只會是孩子。
- 以最少變動、最少失落為原則。為能幫助孩子重拾安全感,盡量保留原有的朋輩網絡及維持生活秩序常規
- 避免干擾孩子與前配偶的關係
- 積極培育孩子的信仰
- 如有需要可尋求本會的專業輔導或調解服務
如果你是單親教友,請你
- 處理未解的心結,如對離婚的憤怒、對前配偶的情緒等
- 建立支援網絡,如接觸親友、教會或其他單親人士互助小組
- 參與在社區、學校及教會舉行的家長工作坊或講座
- 每天與每個孩子都有個別的親子時間
- 將你的希望和掛慮都交付給天主
- 當有需要時,尋求他人協助
如果你是已分居的教友,請你
- 善用這段分居的時間,反省天主對你的計劃
- 尋求有效及專業的輔導或「協商分居輔導」計劃
- 求天主給你力量去固守你的婚姻盟約,並給你智慧去面對現有的困難
離婚不單是兩夫婦的事,更是天主的事。
它會影響你們的孩子、父母、親友及鄰人,所以應尋求適當的支持和幫助。
如何協助離婚的教友 / 親友
- 先認識及處理自己對離婚的情緒及想法
- 表示出你關懷他們,並樂意協助他們
- 當孩子面對父母離婚時,需要支持和安慰他們
- 用心聆聽
- 不要批判
- 接納他們是需要為婚姻破裂而感到哀傷
- 為他們全家祈禱求平安
- 歡迎離婚的家庭參與教會或社區的活動
- 要緊記有「前配偶」,沒有「前父母」,而只有「永遠的父母」
- 友善地對待因離婚而受創傷的人
- 引導他們積極正面地看到新的機會及挑戰
如需協助,可致電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 2523 3682
電郵:[email 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