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與離婚

本頁圖片/檔案 - 5_3_2_1撫養權 探視權

  • 不要以為孩子不需要明白父母的離異,孩子旁觀父母衝突和分離,內心會產生許多疑問和猜測。
  • 用簡單及容易明白的說話,向孩子解釋父母因相處困難需要分開,強調這是大人的決定,孩子沒有責任。
  • 用體諒及接納的態度回應孩子的不安情緒,例如:『我明白你因為我們要分開而很不開心…』
  • 重覆保證父母對子女的愛和重視,例如 :『雖然爸媽要分開,但我們仍然愛你們,你們也可以同樣愛爸爸,也愛媽媽。』
  • 具體的告訴孩子在父母離異後的安排,鼓勵提問,更可能在安排上聽取他們的意願,例如 : 與誰住,誰接送他們往見另一方面父/母等。
  • 不要讓孩子產生錯覺認為父母離異是他們造成的。
  • 最好父母雙方一起向孩子解釋。可以的話,給孩子大約1至2個星期的時間去調適,並鼓勵他們提出心中的疑問與擔心的問題。
  • 不要強迫孩子在父母之間作出選擇,一切應以孩子的最佳福利為安排的大前題。
  • 讓孩子明白父母離婚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,需要彼此坦誠面對。
  • 如孩子能理解的話,讓他了解,父母為挽救婚姻曾付出過那些努力。
  • 將離婚的事實告知孩子生活中一些重要的人,如 : 老師、褓姆等,好讓他們可以多留意孩子並給予支持。

 


 

孩子與同住父母關係的適應

同住父/母的感受

  • 研究發現單親最大的壓力是寂寞,容易將子女成為生活焦點,尋求情緒慰藉。
  • 單親的親子關係,容易滲有內咎,憤怒等情緒。父母要了解自己的感受,切不可過份遷就子女作為彌補自己的內咎感。
  • 同住父/母或會將他/她對離異配偶的敵視憤怒投射在子女身上。例如:媽媽對兒子說:「你和你衰老豆一樣那麼自私」。
  • 同住父/母可能對子女的愛缺乏信心,甚或恐怕子女較喜歡離異配偶而忽視了自己對他們的犧牲。

 

適應生活的轉變

  • 適時讓孩子了解一些可能面對的生活轉變和計劃,澄清疑慮,會較易適應。
  • 父兼母職或者母兼父職都不容易,需要從新學習,讓孩子了解父/母的限制,增加諒解。
  • 適當地放鬆一些對家居標準,如起居準則、整潔要求,以減輕壓力。
  • 可與孩子一起商討或重新訂定家庭習慣或規律,如按孩子的年紀和能力安排家務。

 

孩子與你

  • 無論多忙,也要安排與每個孩子單獨相處的時間,可以是半天或半小時,與他一起做他喜歡的事,表達自己的愛和關懷,鼓勵他們多表達自己在適應上的困惑和感受。
  • 讓孩子明白父/母愛孩子的方式有很多,不僅買東西給他、帶他去遊玩,還包括給予適當的管教和鍛練,灌輸正確做人道理。
  • 如發現孩子有不對,可直接跟他講,不要拿出前夫/妻的缺點作比較。
  • 若你決定讓孩子作選擇,需向他保證這不會影響你對他的愛,並用行動証明,你真能接受及尊重他的決定。
  • 讓孩子明白雖不能改變父母異離的事,但還有很多事可幫得上,如做好份內事、幫忙做家務或投入日常生活等。

 

協助孩子維繫與不同住父/母的關係

  • 鼓勵孩子多跟非同住父/母聯絡,並協助前配偶多方面了解及參與孩子的事務,如學校生活、嗜好、特長等。
  • 不要用限制孩子與前夫/妻接觸的方式來懲罰對方。
  • 不要因前配偶不支付贍養費而禁止孩子與其接觸,以牙還牙,只會對孩子帶來雙倍的傷害。
  • 把交接探視的安排做得愉快一點,使前配偶不至因躲避可能與你發生衝突而放棄探視孩子。
  • 在對方的生日和一些特殊日子裏,鼓勵孩子送上手工、圖畫或禮物以示心意。
  • 向子女解釋他們並沒有責任去處理父母間的分歧,例如:「我明白你很關心我們,請放心我會好好跟爸/媽討論此事。」
  • 若非同住父/母很少跟孩子聯絡: 讓孩子知道尚有很多親友疼愛他,可安排一位男/女性親友多探視或接觸孩子,提供正面的性別角色示範。
  • 若父/母少聯絡,可告訴孩子:「我明白你可能因此感到…,但這不等如你不值得愛,可能是父/母尚未處理好自己的事情。」

 

孩子與非同住父母關係的適應

非同住父/母的感受

  • 憂慮自己與子女的關係會漸漸消失。
  • 因不能與子女共同生活,與子女關係感覺陌生和疏離。
  • 恐怕子女給撫養那方 “洗腦” 而導致子女不接受自己。
  • 有時會感覺與子女關係很不真實。例如:每星期只一次探望機會,而大家也需要時間互相適應。到了大家能適應時,又是子女回家的時候。
  • 有部份父母不能面對探望帶來的不安而會選擇放棄與子女見面。
  • 很多沒有撫養權但要給予子女生活費的父親會有不公平的感覺。他們認為子女支持同住的一方,而跟自己的關係則很膚淺。

 

非同住父母需關注的要點

  • 切勿為了忘記往事,一併忘記子女。研究顯示,若孩子在父母離異後,仍舊得到父母雙方的關懷,維持穩定的親子關係,可減低心靈創傷,有助身心適應。
  • 良好的親子關係,絕非由撫養權決定一切,在於孩子與你相處的經驗和感受。
  • 向孩子保証他仍舊是你心目中的好孩子,可自由跟你聯絡及接觸。
  • 贍養費是非同住父/母對孩子的承擔和照顧的表現,需定期及準時支付,不可根據與前配偶的關係和子女在探視時的表現掛勾。若有實質困難,應及早與對方商討或尋求調解。
  • 可多主動透過電話或e-mail等作日常溝通,間歇地送些有紀念價值的小禮物、相片、或隨身物件,也可鼓勵孩子寫信、畫畫或做小手工給你,均有助維繫親子感情。
  • 切忌為了補償離異的罪咎,過份縱容或以物質滿足子女,試與前妻/夫協調了解孩子的心理和物質需要,合理地安排。
  • 掌握孩子日常生活節奏,學校活動,學習交友,興趣嗜好等資料,有助拉近彼此距離。
  • 可能的話,非同住父/母可於居所內預留一些地方擺放孩子的物品,增加歸屬感。

 

探視應注意

  • 有規律及可預知的探視,有助與孩子建立安全感和具信任的親子關係。
  • 有彈性地運用探視時間和活動,發掘與孩子的共同興趣,例如一起打羽毛球、旅行等。
  • 探視時,孩子需要你的專注,不斷講電話或處理私人事務,他會感到不受重視,將心事收藏。
  • 探視的安排應盡量配合孩子的日常生活節奏、年齡喜好。尊重孩子需要讓他們也可參與訂定。
  • 探視時,有時可不妨留在家中一起下棋、弄小吃等,可多角度認識孩子日常的表現。
  • 若未能依約探視,應盡早知會,表示歉意,並說明原因,理解及接納孩子的失望和憤怒。
  • 突然單方面終斷探視或失約容易引起孩子不必要的揣測,對你失去信賴,造成傷害。
  • 若孩子拒絕探視,切忌催逼,嘗試以不同渠道表達你真切的關心,理解他也會經歷掙扎和哀傷,鼓勵他表達內心想法和感受。